但是將屬靈、靈修單單理解為晨更讀經,單單視為生活的片段,有簡化屬靈意涵的傾向。把默想時刻和屬靈生活畫上等號會限制和邊緣化我們的屬靈生活。將一個人的屬靈生活限縮在默想時刻同時也會限制神,彷彿神只掌權我們與祂在一起那15或30分鐘。祂是我們生活每一部分的主,我們也應將生命每一部分獻給祂。神不僅對我們生活中的默想時刻感興趣,祂對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感興趣。基督教式的靈修、基督徒的屬靈生活不僅僅是我們一天中的一小部分,而是將我們全部的人生活在神的面前。基督徒對神的看法和其靈修生活密切相關。我們認為神是誰決定了我們靈修的外形和內涵。好幾年前,菲利浦斯(J. B. Philips)寫過一本小書叫做《你的神太小》(Your God Is Too Small),他在書中論證我們對神的概念會如何直接影響我們理解和活出基督徒生活。譬如有人將他們的神視作天上的警察,於是他們的基督徒生活成了遵守一套規則。[3] 明顯可見,擁有對神正確的觀念,換句話說擁有忠於神自我啟示的神學,對於發展適切的基督教靈修來說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