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經文

20100619 靈修經文@利未記22:10-33

利未記22:10-33

22:10
凡外人不可喫聖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喫聖物。
22: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喫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喫。
22:12
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就不可喫舉祭的聖物。
22: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他青年一樣、就可以喫他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喫。
22:14
若有人誤喫了聖物、要照聖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22:15
祭司不可褻瀆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的聖物.
22:16
免得他們在喫聖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的耶和華。
22:17
耶和華對摩西說、
22:18
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並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
22: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纔蒙悅納
22: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22: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22: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22: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 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22:2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2:27
纔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22: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2:29
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22:30
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22:31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
22:32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22:33
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作你們的 神.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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