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默想經文

20091102晚間默想經文@加3:19-29

加拉太書 3:19-29
[罪的囚犯@靈命日糧]

加 3: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加 3: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加 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加 3: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加 3: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加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 3: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加 3: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加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加 3:28
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
加 3: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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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經文,乃按《靈命日糧》網上版之讀經進度,參網址:
http://www.rbcintl.org/odb/b5-odbtxt.php?date_id=20091102&lang=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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