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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3:2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3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3: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的使兒女順服)。
3: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3: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3:7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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