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8靈修經文@哥林多前書7:25-40
哥林多前書7:25-40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心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纔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罣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罣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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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7:25
關於未婚女子,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作為一個可信靠的人,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安於現狀。
7:27
你已經有了妻子,就不要求擺脫;你還沒有妻子,就不要想娶妻。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未婚女子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會遭受肉身上的苦難,我寧願你們免受這苦難。
7:29
弟兄們,我是說:時候不多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一樣;
7:30
哀哭的,不像在哀哭;快樂的,不像在快樂;購買的,像一無所得;
7:31
享受這世界的,不像在享受這世界;因為這世界的局面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一無掛慮。沒有結婚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令主喜悅;
7:33
結了婚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妻子喜悅,
7:34
於是,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和未婚的女子是為主的事掛慮,為要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讓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做合宜的事,得以不分心地對主忠誠。
7:36
若有人認為自己待他的女兒(30)不合宜,女兒也過了適婚年齡(31),他可以隨意處理,不算有罪,讓兩人結婚就是了。
7:37
倘若有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不讓女兒結婚,這樣做也好。
7:38
這樣看來,讓自己的女兒結婚(33)固然是好,不讓她結婚更好。
7:39
丈夫活着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長眠了,妻子就自由了,可以隨意再嫁,只是要嫁給主裏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能守節就更有福氣。我想我自己也有神的靈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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