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6靈修經文@申命記24:1-9
申命記24:1-9
24:1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24: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24:3
後夫若恨惡他、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
24:4
打發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 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24:5
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24:7
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4:8
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
24:9
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 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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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4:1
「人若娶妻,作了她的丈夫,發現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歡她,而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24:2
婦人若離開夫家以後,去嫁別人,
24:3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又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24:4
那休她的前夫就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蒙受玷污。
24:5
「人若娶了新娘,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派他辦理任何事情。他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24:6
「不可拿人的石磨或上面的磨石作抵押,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抵押。
24:7
「若發現有人綁架以色列人中的一個弟兄,把他當奴隸對待,或把他賣了,那綁架人的就必處死。這樣,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
24:8
「關於痲瘋的災病,你們要謹慎,照利未家的祭司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心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照樣遵行。
24:9
要記得,在你們出埃及後的路途中,耶和華-你的神向米利暗所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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