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18章 - 吕振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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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祭司利未人﹑利未全族派﹑必不同以色列中一樣有分有業;他們喫的﹑是人獻與永恆主的火祭和他的其他產業。
2
利未人在他的族弟兄中必須沒有產業;永恆主就是他的產業﹐照永恆主對他所應許過的。
3
祭司從人民﹑從獻祭的人﹑所應得的合法分額﹑乃是以下這一些:人若獻牛或羊﹐他要把前腿﹑腮頰﹑和胃給祭司。
4
你也要把你的初熟五穀﹑新酒﹑新油﹑和你的羊初剪的毛﹑給祭司。
5
因為為永恆主你的上帝從你的眾族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的子孫日日不斷地奉永恆主的名站著供職。
6
「若有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或譯:城門)﹐他從那裡一心一意地來到永恆主所要選擇的地方﹐
7
那樣他就可以奉永恆主他的上帝的名供職﹑像他的眾族弟兄利未人塹那裡站在永恆主面前供職一樣。
8
除了按父系家業所賣而得的以外(或譯:不管他有沒有父系傳下的家業)﹐他還可以得相等的分兒喫。
9
「你到了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賜給你的地那時候﹐不可仿傚那些外國人可厭惡的事去學著行。
10
在你中間不可有人將兒子或女兒用火燒獻為祭(或譯:使兒子或女兒經過火而獻為祭)﹐也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觀兆頭的﹑行邪術的﹑
11
用迷術的﹑問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
因為凡行這些事的﹑都是為永恆主所憎惡的;也正是因了這些可厭惡之事的緣故﹐永恆主你的上帝纔把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3
你對於永恆主你的上帝要純全無疵。
14
你正要趕出的那些外國人都聽信算命的﹑占卜的;至於你呢﹐永恆主你的上帝是不會許給你這樣行的。
15
「永恆主你的上帝要從你中間﹑從你的族弟兄中﹑給你興起一位神言人來﹑像我一樣──你們要聽從他──
16
這正是你在何烈山當大眾的日子向永恆主你的上帝所要求的話﹐說:『不要讓我再聽永恆主我的上帝的聲音了;這偉大的火也永不要讓我再看了﹐免得我死亡。』
17
永恆主對我說:『他們所說的﹑都說得對。
18
我要從他們的族弟兄中給他們興起一位神言人﹑像你一樣;我要把我的話放在他口中﹐他必將我所吩咐他的一切話都對他們說。
19
將來哪一個人不聽我的話﹑就是他奉我的名所說的﹐我總要討罰那人。
20
不過﹐若有神言人擅自奉我的名說我不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的神的名說話﹐那神言人就必須死。』
21
但你若心裡說:『我們怎能知道甚麼是永恆主所沒有說過的話呢?』
22
一個神言人奉永恆主的名所說的﹑那話若不成就﹐不實現﹐那就是永恆主沒有說過的話;是那神言人擅自說的﹐你不要懼怕他。

箴言選讀

箴言 17:4
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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